继教院字〔2015〕5号
关于姚金燕等23名同学不予办理毕业证的
公 示
广东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5届23名学员由于未交清学费、未拍摄毕业证相片、学习期间未
到校上课及未参加期末考试及联系不到等原因,不予办理毕业手续,现进行公示,具体名单如下:
公示时间从2015年5月18日上午8:00至5月25日下午5:30止。若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部门提出意见,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。
受理部门:广东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图书一楼招生大厅
联系人:郭美玲
办公电话:0769-86211949
广东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15年5月12日